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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事故的起因


设备事故的起因

任何事故一般均有起因和破坏主导原因,在以往事故调查中往往把两者混淆,或是了起因。起因和主导原因是因果关系,因此只有明确事故起因,才能查明事故破坏的主导原因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。
事故起因一般通过对事故前机组运行工况特点的分析来查明,但要确认事故起因,还必须找到可靠的证据或数据。例如新汽温度突然降低,应找到新汽温度记录曲线、汽缸温度记录;又如超速,虽找不到转速记录,但通过调查取证、计算分析,超速的转速范围应得到确定。有些起因可以在事故后的破坏现场找到证据。例如发电机负序电流过大,则在事故后发电机转子上一定会留下严重过热痕迹;又如起因是新汽温度突然降低,引起汽缸不均匀收缩,造成动静严重碰磨,产生不大平衡引起轴系破坏,在破坏的残骸中一定能找到转子严重碰磨的证据。例如汽缸法兰螺栓拉断和滑扣,严重时上汽缸会飞脱,轴上套装部件内径会显著增大,轴瓦乌金严重辗压损坏等。
虽然有些破坏事故没有明显的起因,例如因转子材质缺陷,机组在正常运行中突然爆炸,在这里必须严格地排除转子热应力过大而加速爆炸的可能,否则转子热应力较大(工况)就成为事故的起因。
这里要指出,事故起因不等于事故前的机组异常工况,因此要对事故前的工况特点进行分析。起因在破坏事故中部直接起作用,只是诱发破坏事故主导原因的发生,因此在确定起因和主导原因相互统一时,一般会有几次反复,但关键是两者必须都找到证据,而不是凭空想象和无依据的推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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